执业药师的年限计算方式,是按规定来进行的。规定规定了,专业岗位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另外,如果报考人员从事的工作是非药学或非中药学,则这段时间内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而在未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也不能算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在外国工作经历也不被算作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对于拥有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开始工作的人,他们如果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方式后再去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那么他们能够把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进行累计。而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会被计入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这其中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可以被累计的。
以下是几个案例:
1. 如果一个人连续取得的学历为:初中>高中>全日制本(专)科,那么他的工作年限只能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开始算起。
2. 如果一个人连续取得的学历为: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专)科,那么他的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开始算起。因为这个情况下可以解释为:高中毕业即参加工作至今,而且在业余时间通过不懈努力取得非全日制本(专)科学历。
3. 如果一个人取得的学历为:初中>高中>中断N年>非日制本(专)科,那么他的工作年限同样可以从高中毕业年开始算起。
4. 如果一个人取得的学历为:初中>高中>中断N年>全日制本(专)科,那么他的工作年限为N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至今,当然你可能需要开个证明,证明你18岁高中毕业后参加了N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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