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截止到2023年6月16日18:00。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方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技能操作测评、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流程进行。具体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6、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7、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现役军人。
7、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8、普通高校2024年及之后的在读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1、硕士研究生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采取答辩面试方式招聘。(具体方式以发布公告为准)。
2、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副高及以上职称除外)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
3、儿童康复科康复治疗师岗位人员采取“笔试+技能操作测评+面试”方式招聘。
四、薪酬待遇
按照医院同等岗位待遇执行。学科业务骨干或急需紧缺学科(岗位)优秀人才符合医院引进人才条件的,可参照医院《人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中的薪酬待遇执行,年薪不低于20-30万元,具体薪酬待遇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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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及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医院官方招聘网站或手机端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2),选择岗位填报,信息填写不全者不予初审通过。
1、招聘网站入口:医院官方招聘网站;
2、医院官网入口:官网入口。进入首页,点击【加入我们】-【人才招聘】-【点击进入招聘系统】。
3、报考人员在医院官方招聘网站或手机端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同一场考试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二维码(请点击文末原文查看)
4、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18:00
(三)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分批次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确认。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分批次拟定于2023年6月-7月(具体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医院通过电子邮件或发信息的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历次学历证、历次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由本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6-7月(具体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2、笔试方式。大专、大学本科学历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副高及以上职称除外),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3、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技能操作或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开考并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技能操作测评
1、时间及地点:2023年6-7月(具体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2、技能操作测评内容:技能操作测评主要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实践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
3、技能操作测评成绩是指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测评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技能操作测评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技能操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面试
医院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通知到达候考室报到的时间逾期15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儿童康复科康复治疗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
3、大专、本科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总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成绩中专业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中专业题成绩也相同,则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采取答辩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照答辩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答辩成绩相同的,则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5、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应聘资格。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转载自: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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