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609人,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7月16日18时(网络报名)。本次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聘用方案执行。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共计394个。其中,省直岗位182个(考试岗位68个,考核岗位114个);市州岗位212个(考试岗位200个,考核岗位12个)。以上岗位招聘人数共计609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条件详见《2023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计划表》(附件1)。
此次全省医疗卫生人员公开招聘分别面向全国、全省、本市(州)范围进行。限定为全省范围的招聘岗位包括面向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市(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市(州)生源、本市(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市(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考试聘用岗位已明确具体笔试科目类别。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聘用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7月16日18时;
考生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7月18日18时;
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7月19日18时;
缴费时间:2023年7月12日9时-7月19日23时30分;
网上调剂时间:2023年7月21日9时-18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31日9时-8月6日。
考生请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服务号,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方式详见《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人员公开招聘考生报名指南》(附件2)。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考核聘用岗位按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计算)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卫生人才”服务号、“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及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须在7月21日9时至18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或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上述相关网站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
“青海卫生人才”服务号及“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将定期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统计表,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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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蒙医药专业采用纸笔考试,其余专业全部采用机考)。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6日(星期日),地点在西宁市,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卫生技术人员公共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应用能力》(医、药、护、技、公卫)共三门科目。考试内容参考2023年7月7日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卫生人才”服务号、“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公布的考试大纲(附件3),三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30%、4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拟于8月初公布,笔试成绩发布后请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服务号“个人入口”“成绩查询”处,点击下载考生成绩单留存。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卫生技术人员公共知识》×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卫生专业应用能力》×40%+政策加分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卫生专业应用能力》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他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上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藏蒙医药专业技术相关岗位的《卫生专业应用能力》科目,考题文字为相应藏蒙文,其余笔试科目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卫生人才”服务号、“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及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青海卫生人才”服务号、“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及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以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测试为内容的自主面试。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转载自: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公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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