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报考工作年限计算规则详解
执业药师报考的工作年限指的是截止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之前的实际工作年限。需要注意的是,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相关工作时间不包括在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内。而获得毕业证书之前的实习经历也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之内。此外,国外工作经历也不算作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要求。
对于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之后并从事工作的人群而言,当通过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形式获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之后,可以累计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需要注意的是,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将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以累计。
最后,提供一下例子。如果获得的学历为初中>高中>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应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开始算起。如果是初中>高中>非全日制本(专)科,则工作年限可以从高中毕业年开始计算。这是因为可以解释为:高中毕业即参加工作至今,而且在业余时间通过不懈努力取得非全日制本(专)科学历。如果学历情况为初中>高中>中断N年>非全日制本(专)科或初中>高中>中断N年>全日制本(专)科,则同样从高中毕业年开始计算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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