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资格要求:2023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了2023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事项。以下为备考推荐: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24时。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以符合规定。在2022年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
二、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如下:
-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3年6月3日—14日
- 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2023年6月3日—11日
- 口腔类别:2023年6月3日—8日
- 公共卫生类别:2023年6月3日—4日
三、医学综合考试
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实行纸笔考试。其他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除蒙医、藏医、维医、傣医、哈萨克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计算机化考试时间如下:
- 8月18日(星期五)
- 8月19日(星期六)
- 8月20日(星期日)
医学综合考试将覆盖各专业领域的知识。备考建议学生根据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和要求进行合理安排,提高备考效率和复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