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第2题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第3题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第7题
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第9题
A.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B.有公司住所
C.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D.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E.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